《人民的名義》"鄭勝利"醉駕沖卡 被判拘役4個月
12月13日,無錫市濱湖法院公開審理并判決了一起危險駕駛案。在電視劇《人民的名義》中扮演鄭勝利的演員闞犇犇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。2016年5月10日6時,被告人闞犇犇飲酒
12月13日,無錫市濱湖法院公開審理并判決了一起危險駕駛案。在電視劇《人民的名義》中扮演
2016年5月10日6時,被告人闞犇犇飲酒后在梁溪區(qū)1912酒吧街乘坐陳某某駕駛的出租車。至濱湖區(qū)一酒店門口時,闞犇犇與陳某某因車費問題產(chǎn)生糾紛。闞犇犇趁陳某某下車時獨自駕駛出租車離開,并從南泉高速收費站沖卡駛上高速公路,隨后又在華莊高速收費站趁工作人員不備,用手推開欄桿后駛下高速公路。
經(jīng)檢測,當(dāng)時闞犇犇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0mg/100ml。案發(fā)后,闞犇犇賠償了受害人陳某某經(jīng)濟損失人民幣九千元,并取得了陳某某的諒解。
闞犇犇稱,案發(fā)當(dāng)時他已喝得不省人事,是朋友把他送上了出租車。他對自己酒后駕車一事沒有印象。由于人證、物證俱全,他對公訴方的指控表示無異議。其代理律師辯護稱,本案中被告人是在酒后意識模糊的情況下做出了駕駛機動車、沖卡駛?cè)敫咚俟返刃袨?,不是主觀故意,且沒有造成他人人身傷亡,悔罪態(tài)度良好,故請求法庭在量刑時對被告人從輕處罰。
法庭經(jīng)調(diào)查、辨認后認為,被告人闞犇犇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危險駕駛罪。被告人闞犇犇當(dāng)庭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,故作出上述判決。
來源:重慶晨報上游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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